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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自:教学质量管理处 时间:2017-12-22 浏览:55字体大小:

各教学学院及班级: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准确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水平和能力,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湘科院教发[2017]75号)文件,我校将开展2017年下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本次评教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本次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方式

教学学院督导组、教师同行纸质评教和学生网上评教。

二、评教主体

本期所有在校学生,各教学学院督导组,全体教师(同一个系、部的教师)。

三、评教对象

1.2017年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返聘教师),评价所用参考表格请见附件1附件2

2.学生评教只对2017年下期有授课任务全体教师进行网上教学评价(上期在6月份已评)。

四、评教时间

1.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于2017年12月2630日期间进行,时间安排见附件3,逾期将关闭系统,学生不能再进行网上评教。

2.教学学院督导组、教师同行评教于2017年12月2630日期间进行。

五、评教数据处理

   1.学生网上评教数据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处理,并于1月8日将学生本期网上评教数据反馈给各教学学院。

2.各教学学院将本院督导评教、教师同行评教及学生评教的成绩综合汇总后于20181月15日前将汇总表(在教务管理QQ群共享下载)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学质量管理处403邓小霞处。

六、评教要求与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各学院组织评教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2.整个评教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提前透露教师评教成绩。

3.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按照实际课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开课通知单中,做好任课教师、学生等相关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等核对工作,并12月22日前上交由教师核对并签字的开课通知单到教学质量管理处403办公室

4.各教学学院在学生评教前,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评教,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湖南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和选课。

5.学生只能对本人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严禁多评、漏评、乱评或代评。

6.学生网上评教实行匿名制,授课老师只能查到本人评教汇总成绩和总的教学建议,不涉及学生姓名及学号等私人信息。请学生在评教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对教师课堂教学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7.严肃评教纪律,对在评教过程中任课教师出现的营私舞弊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查处。

七、学生密码查询工作由各教学学院教务办负责受理。

八、学生评教的方法及步骤见附件4。

附件1:教师所在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考用表

附件2: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参考用表

附件3:2017年下期学生网上评教安排表

附件4学生评教方法及步骤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7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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