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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自:教学质量管理处 时间:2017-09-22 浏览:0字体大小:

各教学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办学情况,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湖南省《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27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决定2017年下期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校所有完成了一个培养周期(即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均参加专业综合评估。其它专业只需填报基本情况,不参加等级评定。

二、评估目的

实施专业综合评估的目的是要摸清专业建设家底、查找问题,引导各教学学院建立专业建设和调整的自律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培育专业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开展专业综合评价,使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向教学集聚,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在学校工作的基础地位。

三、评估原则

坚持目标性、多样性、主体性及发展性导向原则。

1、目标性原则主要是引导各专业更新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内涵建设。

2、多样性原则主要是引导各专业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多样化发展,遵循规律,深化改革,办出特色。

3、主体性原则主要是注重学院自我评估、自我检验,学校审核、督促建设,推进自主发展、自我约束。

4、发展性原则主要是引导各专业集中精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建设,激发其人才培养的创造性。

四、评估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问:陈 曾宝成

长:李常健

副组长:聂志成 石循忠

员:各教学学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专业评估工作专家组

分为文科、理工科和艺体三个组,每组评估专家5人(校外专家1-2人)。其成员由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专业建设实践经验的专家、领导组成,专家由领导小组聘任。

五、工作进程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7年9月)

制定专业评估方案,召开校、院两级专业评估动员及启动会,各教学学院要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布置落实专业评估工作。确定专业评估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9月30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邓小霞老师。

(二)自评阶段2017年10-11月)

依据附件《湖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由有关教学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自评,重点检查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办学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五度)。完成专业自评报告(一式五份),并编印成册,11月30日前上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3880

  : 179698056@qq.com

(三)学校评估阶段2017年12月)

分为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并公布评估结果两个阶段。

1、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标准要求,集中审阅相关专业的自评报告,再深入各教学学院全面考察(包括听取汇报、答辩、听取教师与学生意见、听课、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和评价结论。

2、学校审定并公布评估结果:学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评估结果。

六、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见附件:湖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4项,评分要素29项(其中定性9项,定量20项)。

七、结果运用

(一)评估结论

校内专业评估暂按专业水平评估实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4个等级。

(二)学院整改

在校内专业评估结论公布后2个星期内,各有关学院要依据接受评估专业实际情况、评估结论、整改建议向学校专题提交专业整改与建设报告。报告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

(三)学校整改

学校根据评估结论和整改报告,按专业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进行整改建设,增加专业建设经费、加大对专业建设力度。对达不到办学整体水平要求且效果差的专业,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调减专业招生指标或暂停专业招生。

八、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学院要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明确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的工作进度,确定专业评估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9月30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邓小霞老师。

(二)在专业自评中,要求专业信息表述明晰,杜绝将关联度低的其他专业资源纳入评估专业资源进行统计、甚至凑数。(即相应的人、财、物、成果等应有明确且唯一的归属,不可重复、交叉使用。)

(三)各有关学院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上交有关材料。

(四)有关学院提供的各项信息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学校将追究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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